离婚迁移户口 户籍身份-便民词典 徐慧 1995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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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迁移户口

2016-02-29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离婚迁移户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因离婚原因需将户口迁入亲戚朋友家中的,需携带相关证件,办理户口迁移及落户手续。

所需要件

交本人申请、居民身份证、离婚证件及复印件、户口地(迁出地)派出所相关证明、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1张、房屋产权证明(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等)及复印件。属于投靠的,还需提交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同意落户申请。

办理指南

因离婚一方不提供居民户口簿,造成另一方无法迁移户口的,由户口地派出所出具一方不提供居民户口簿和另一方姓名、住址、公民身份号码等相关内容的证明。

申请人到迁入地派出所提交本人申请、居民身份证、离婚证件及复印件、户口地(迁出地)派出所相关证明、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1张、房屋产权证明(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等)及复印件。

属于投靠的,还需提交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同意落户申请。

办理单位:长春市公安局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2627

电话0431-88907112 0431-88922156 0431-88908082

责任编辑: 徐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