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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往外省市

2016-02-29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户口迁往外省市

居民因学校录取、工作调动、投靠亲属、退学休学等原因,需将户口迁往外省市,可持相关证件到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受理条件

居民因学校录取、毕业分配、工作调动、投靠亲属、退学休学等原因,需将户口迁往外省市。

所需要件

(一)录取学生

1.本人《居民户口簿》或《集体户口页》、身份证原件;

2.《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毕业分配 

1.本人《居民户口簿》或《集体户口页》、身份证原件; 

2.《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

(三)工作调动或投靠亲属(含博士后录取) 

1.本人《居民户口簿》或《集体户口页》、身份证原件;

2.迁入地公安机关开具的《准迁证》。 

(四)本市大中专院校学生退学、休学、开除 

1.本人《居民户口簿》或《集体户口页》、身份证原件;

2.就读学校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单位:长春市公安局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2627

电话:0431-88907112 0431-88922156 0431-88908082

责任编辑: 徐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