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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转移

2016-02-29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社保转移

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走三个流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

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步骤

1、先在自己交的地方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暂停手续,并让其出具《参保凭证》;

2、携带所以证件到当前办理区(县)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

3、受理申请后,区()社会保险管理分局接到参保人员的材料为其出具《参保凭证》;

4、参保人员将《参保凭证》送到接收地社会保险经办单位

5、新参保地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社会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确认情况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办理单位: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地址:长春市亚泰大街3336

电话:0431-88690585 0431-88690663

热线:12333

责任编辑: 徐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