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盗抢机动车保险理赔 权益保护-便民词典 徐慧 1995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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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盗抢机动车保险理赔

被盗抢机动车保险理赔

当机动车辆出现被盗抢事件,对于被盗抢的机动车辆拥有人来说,为了挽回相应的损失,尽快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是必经的程序。

办理程序

1、有盗抢险的车辆,立案后规定时间内车辆未找回,可办理赔手续(以保险公司理赔时间为时效)。

2、被盗抢车主到保险公司领《证明回执》(以保险公司格式为准),依次到受理或立案派出所(责任区刑侦大队)、所属分局刑侦支队主管部门盖被盗保险财产证明专用章,后到刑侦局办理审核盖章。

3、办理审核盖章时需带以下手续:A、公车需单位开具介绍信、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私车需车主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代办人及车主身份证原件、复印件)。B、被抢车辆需带询问笔录复印件。C、商业保险单正本及复印件,如果保单丢失到保险公司打印商业保单代抄单并加盖保险公司业务公章。D、已加盖受理或立案单位公章、所属分局《被盗保险财产证明专用章》的《证明回执》原件复印件。

办理单位:吉林省公安厅刑事侦查局(吉林省公安厅网站:http://gat.jl.gov.cn/#)

地址:长春 解放大路4058

电话:043185623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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