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建卡立本 卫生计生-便民词典 徐慧 199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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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建卡立本

孕妇建卡立本

孕妇在就诊医院进行围产保健而建立的记录档案,从怀孕3个月初开始初步建立,根据医院进行各项检查并预约怀孕期后面5个月的检查。是从怀孕开始就要对母亲、胎儿以及新生儿进行的一系列保健措施,甚至婚前保健和孕前保健都与其有关记录。

受理条件

国家要求早孕检测在12+6天前,必须建卡立本,之前要开具准生证,有生育保险的孕妇在建卡立本的同时开通生育保险(没有生育险的也可以建卡立本),需要带着本人的身份证至户籍地辖区医院办理。建议最好在户籍地辖区的医院建卡立本,如果说在该医院进行孕期检查不方便,可以再转本,转到相对方便的医院进行检查就可以了。

所需材料

1、结婚证;

2、准生证;

3、身份证(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4、社保卡;

5、其他检查单据:曾经检查过的一些化验单B超单等。

办理流程

1、挂号,向工作人员说明你要建卡立本。 

2、再到妇产科,说明你是来建卡立本,提供准备的资料。 

3、工作人员填写资料妥当后,同时开通生育保险。

4、在建卡立本的同时,要进行第一次产检。

办理单位:长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10111号长春市政府1709

电话0431-88777625 0431-88777629 0431-88777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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