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经贸新闻记者 饶明月 10月15日,长春市民白先生的妻子在永春商城附近某银行ATM机上取钱,取完钱后,忘记将卡退出。回到家突然想起银行卡还在ATM机上,立即回到该银行,但前后六七分钟的时间,再回到原地时卡已经不见了。白先生的妻子立即拨打了银行客服的电话,工作人员查询后表示在白先生的妻子离开后,这张银行卡被人分六次一共取走了18000元。
“我妻子的这张卡已经用了好几年了,但一直没有办短信提醒的业务。那天发现卡不见了,我妻子立即就给银行的客服打电话,经过查询,工作人员说在我妻子离开之后,卡里分6次取走了18000元。我妻子这时候马上就报警,然后在警方的带领下,到银行查看了监控录像,从监控录像里可以看见,我妻子离开ATM机后,在她后边的一名女子将钱取走了,取完钱后还将卡也拿走了。”白先生说,在妻子取钱的时候,后边有一名40岁左右的女子在排队,等白先生的妻子取完钱后,这名女子发现了银行卡。
“从录像上看到,这名女子的第一反应是比较惊讶,随后就开始取钱,到后来她的表情有些紧张,取完钱后就将卡退出来拿走了。她一共取走了18000元,我妻子取走了2000元,加起来是两万块钱,应该是ATM机里一次只能取两万,要不然损失更大。”白先生说。
白先生告诉记者,妻子的母亲生病现在正着急用钱,他希望这位将钱取走的女子能主动将钱归还,“现在家人因为这件事都很着急上火,尤其是我爱人的母亲还需要这笔钱治疗,如果她能主动将钱归还,我们也就不追究她的法律责任了。”白先生表示。
对此,吉林法徽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德明律师表示,取钱女子的行为属于盗窃行为,已经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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