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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消协、义务监督员暗访“卓展” 发现问题真不少

2016-09-22 | 来源: 长春晚报

  摄影 孙建一   化妆品外包装上没有标注生产日期。

  21日,长春市消费者协会及长春市消费者协会义务监督员一行人来到长春市卓展时代广场百货有限公司暗访及消费体察,发现部分奢侈品包标签不明示,而是放在了包内,且部分进口化妆品无中文生产日期。

  部分进口化妆品无中文生产日期

  昨日,长春市消费者协会义务监督员李中奇在长春市卓展时代广场百货有限公司一楼多家销售进口化妆品的柜台发现,一些品牌商家只在外包装上标注了“限期使用日期”,但并没有标注产品的中文生产日期。例如一款某品牌的眼霜,只在包装上的中文标签上打印出限期使用日期为2018年6月1日,但并没有中文的生产日期,对此,销售人员表示正面包装的“C65”字样就是生产日期,但标注是采用国外的标注,“5”代表的是2015年,“6”代表的是6月份,也就是说,生产日期是2015年6月份。

  对于销售人员的解释,李中奇认为,从该眼霜外包装看,并没有标注中文的“生产日期”字样,也没有在“C65”字样前标注其为生产日期,消费者单从这一个字母两个数字上很难判断出其就是生产日期。

  “这样的标注对于中国的消费者来说很难从外包装上就能判断出生产日期,而化妆品本身也有保质期,如果不在保质期内使用很可能对面部造成伤害。”因此他建议这些进口化妆品品牌应在外包装上注明消费者易懂的生产日期。

  奢侈品箱包标签“藏”在包内

  “你这个原产地是意大利,产地是哪啊?标签为啥没有啊?”面对义务监督员董明龙的提问,一些奢侈品品牌的销售人员并没有给出回答。

  董明龙表示,他在体察中发现,一些进口奢侈品价格昂贵,但没有真正做到明码标价,让消费者一目了然其材质和价格,而是将标签放在了包内。

  同时,他认为一些奢侈品只在标签上标注原产地的做法并不规范。“原产地并不能代表产地是哪,也就是说消费者到底购买的是进口商品还是合资商品,商家应该明示,不应回避。”

  随后,在三楼一家品牌箱包柜台,义务监督员仔细查看部分商品后发现,产品标签存在标注格式排错的情况。对此,销售人员表示将会与商场沟通,及时改正处理。

  T恤穿着变色 消协建议退货

  据长春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钟萍介绍,日前有一名消费者在长春市卓展时代广场百货有限公司购买了一件T恤,但在穿着过程中发现变色,洗涤后又恢复正常,多次尝试都出现了此类情况。投诉到市消协后,市消协与鉴定部门取得联系,被告知并无此方面检测标准,因此无法进行检测。

  “我们认为,消费者购买的T恤变色已经影响到美观和正常穿着,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在与商家沟通后,建议为消费者退货。”钟萍表示,虽然相关的鉴定并没有办法执行,但出现此类问题都会与商家沟通,商家也大多站在消费者角度考虑将矛盾化解。

  国庆消费谨防循环消费陷阱

  钟萍提醒消费者,在国庆长假即将到来之际,商家开始了促销大战,消费者的消费热情也随之高涨。因此,她提醒消费者国庆期间理性消费,不要贪图小便宜,以免陷入消费陷阱。

  “诱人的宣传背后往往潜藏着商家精心设置的陷阱,消费者应该理性看待促销。”她提醒消费者,要识别商家的消费陷阱,如虚构原价、循环消费和抛售积压商品。提防以虚假“打折”、“让利”为诱饵,引诱消费者抢购。节日期间购物,要特别关注包装上是否标明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同时,消费者一定要索要消费凭证,消费凭据不仅是购买商品接受服务的证明,也是商品享受“三包”、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直接证据。当发生消费纠纷时,消费者除了自行与商家交涉外,还可以向工商部门12315申诉或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长春晚报记者 祝微

责任编辑: 徐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