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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吉林网推出《长春公共自行车使用手册》

2016-09-23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9月22日,长春市民期盼已久的公共自行车慢行系统启动试运行,2000辆公共自行车投入使用。

  公共自行车到底咋用?来看中国吉林网记者通过详细采访,整理出的《长春公共自行车使用手册》。

  公共自行车能骑了,那上哪骑?对于这个问题,中国吉林网记者了解到,这个问题已反映给长春交警部门,近期将对公共自行车区域内没有自行车道的街路进行自行车道的施划及设置。

长春2000辆公共自行车投入试运行!

长春2000辆公共自行车投入试运行!

  A.区域

  长春市公共自行车慢行系统试点区域:南至南三环路,北至自由大路,西至前进大街,东至会展大街,区域面积39.8平方公里。共建设54个站点,一个控制中心,一个维修中心,投放2000辆自行车。现已全部建成,设备调试已完成,具备试运行条件。

  9月22日开始试运行,向广大市民提供公共自行车租用服务。

  B.时间

  这个自行车是全天候的吗?

  从运行时间来看,显然不是。

  根据长春市气候特点,今年试运行时间为: 9月22日至10月22日。

  “考虑到冬季的冰雪天气,不适合骑行,进入冬季,公共自行车就进入保养期。”长春城投停车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景大伟解释,2017年的4月22日正式投入使用,每年的运行期即为4月22日至10月22日。

  实行24小时自助服务、通借通还。

  每天7时至19时,提供人工服务;19时至(次日)7时,自助租还车。

  如遇恶劣天气或停电、维修等情况,服务点范围、服务时间进行临时调整,并提前向社会发布公告。

  C.对象

  谁能租车?

  租车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驾驶自行车上路的相关规定,年龄为16(含)至65周岁(含),身高在145厘米以上,具有安全骑行能力的和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包括长春市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军官证、士兵证),办理租车卡手续。

  为保障使用者的人身安全,因身体不适、患精神类疾病、饮酒等无法安全骑自行车者,不得使用公共自行车。

  未满16周岁的,必须在监护人的监护下骑行。

  D.租车卡

  想租公共自行车,就得办租车卡,那这张卡怎么办?又如何办理退卡、挂失、补办等。

  让中国吉林网记者详细跟你说说。

长春2000辆公共自行车投入试运行!

长春2000辆公共自行车投入试运行!

  需要准备的

  证件:办理公共自行车租用卡实行实名制,办卡人需凭本人身份证或居住证原件签署租用协议。

  钱:需交纳300元租车保证金、10元工本费及不少于20元预存资费。(市民在办理退卡时如无不良记录且未造成车辆及设备损失,租车保证金全额返还)

  年龄不够:未满18岁办卡人,由监护人签字确认,方可办理。

  使用:一人仅能办理一卡,限本人使用,不设交易密码,不得转借。

  啥时间能办?

  每天9时至17时

  去哪能办?

  试运行期间,开放四处办理点。主办卡地点:亚泰大街与卫星路交会东北角——长春市公共自行车服务站,其余三个办卡点:自由大路同志街站、长春大学站、临河街轻轨站为临时办卡点。

  随着运营需求的扩大,将逐步增加办卡站点数量。

  截止22日13时50分许,主办卡点已办出30张租车卡。

  这卡有有效期吗?

  自行车租用卡有效期3年,租车人年龄超过65周岁的,应当及时办理退卡手续。

  特别提醒

  办卡时,需要签一份《公共自行车租用协议》。

  中国吉林网记者看了下,这份协议是满满的一页纸,有租车卡办理、收费标准、服务时间及权利义务等条款。

  签字前,一定要仔细阅读。

  由于其它条款,会专门进行介绍。这里,中国吉林网记者只着重说一下“权利义务”这一块,大家要看仔细了。

  管理方的权利义务共9条。

  具体为:

  负责公共自行车及其它相关设施的维护管理。

  负责管理诚信保证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统一用于公共自行车运营支出。

  管理人员有随时检查公共自行车完好程度的权利,租车人应当予以配合。

  租车人租用公共自行车违反有关规定,管理方有权停止租车人的使用资格。

  管理方有权在遇雨、雪及其它不宜骑车等恶劣天气时停止提供租车服务。

  有对公共自行车保养和维修的义务。

  有提供热线电话,及时解答租车人对公共自行车租赁使用及相关问题的义务。

  有权通过设备将租车人身份信息与公共自行车租车卡进行绑定。

  有权因维修等原因暂停部分站点的租赁服务,管理方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租车人的权利义务也是9条。

  具体为:

  租车人对办理的公共自行车租用卡只限本人使用,未经管理方书面同意,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租车人自行承担,管理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租车人有对公共自行车租用及相关问题进行咨询了解的权利。

  租车人每人每次限用一辆公共自行车,使用时需认清印在公共自行车车体显著部位的车辆编号,以免与他人的车辆混淆。

  租车人对租用的公共自行车拥有保管义务,保证租用车辆的车况完好。

  租车人不得对公共自行车及其相关设施进行出售、转让、转租、抵押或其他方式侵害。

  公共自行车仅限单人骑乘,租车人不得搭载乘客,不得搭载违禁品,不得使用公共自行车参加各种比赛。

  租车人不得恶意占用(无正当理由连续租用超过48小时视为恶意占用),一经发现,其自行车租用卡将被列入系统黑名单,中止其租用公共自行车资格。

  对于损坏租用公共自行车的,由租车人按相关赔偿标准进行赔偿。赔偿金可从诚信保证金中扣除,差额现金或银行卡支付。拒付赔偿金的,将提交有关行政部门处理。

  租借、使用公共自行车过程中要遵守国家、省及长春市相关交通法规,否则造成的一切事故及损失全由租车人自行承担,管理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退卡

  如需退卡,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自行车租用卡、租车保证金收据到长春市公共自行车服务站办理。市民在办理退卡时如无不良记录且未造成车辆及设备损失,300元租车保证金全额返还。

  补卡 

  (1)非人为原因造成租车卡不能使用的,在其无租车行为时,到长春市公共自行车服务站免费更换。有借车行为,先还车,再免费更换。

  (2)因持卡人弯折、打孔等人为原因损坏的,需支付10元的工本费。再办理换卡手续。

  (3)补办新卡后,原卡上的信息及余额自动转移到新卡账户上。

  挂失

  (1)遗失后立即拨打热线电话:0431—85382666,核对办卡人相关信息后,对租车卡进行口头挂失。 口头挂失后,请在5个工作日之内带上身份证原件到长春市公共自行车服务站办理正式挂失手续。

  (2)挂失期间找回,可拨打热线电话:0431—85382666,取消挂失。

  E.租车

  办了卡,咱就能租辆公共自行车了。

  那长春现在有多少个租车点,都在哪?

  目前,站点有54个。

  其中,换乘站点13个,小区站点17个,学校站点14个,其他(商业、公园、医院等)10个。

  目前,试点区域内公共自行车站点平均间距约1公里,现已建成的公共自行车系统容量为50000辆。待公共自行车系统试运行成功后,将结合市民骑行需求,适当加密试点区域公共自行车站点,并在长春全市范围内逐步推广,缩短服务半径(达到300~500米),方便市民骑行。

图片1.png

  就近找个站点吧!

  如何租车?

  租用公共自行车,需将租车卡放在锁止器刷卡区域刷卡,当听到语音提示“租车成功请取车”后,锁止器便开启,可将车移出,即租车成功。

  如何还车?

  还车时,需将车辆平推入锁止器,听到语音提示“还车成功请取卡”后,在指定区域刷卡,即还车成功。

  F.收费

  公共自行车咋收费,这是大家比较关心的了。

  各位听好了!公共自行车租用实行阶梯式累计加价计费办法,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1小时(含)以内,不收费;

  2、1小时以上、2小时(含)以内,每车次收费1元;

  3、2小时以上、3小时(含)以内,每车次收费2元;

  4、3小时以上,每车次按每小时3元收费,不足一小时按1小时收费。

  5、全天24小时最高收费60元/天。

  没弄明白,不要紧,给大家举两个例子。

  例A:8:50租借自行车,11:20还车,则租车时间为2小时30分,对应收费标准2小时以上部分至3小时以下部分,即应收取3元(3元=0+1+2)。

  例B:8:50租借自行车,14:30还车,则租车时间为5小时40分,对应收费标准为5小时以上之6小时以下,即应收取12元(12元=0+1+2+3+3+3)。

  免费骑行攻略:

  要是能一直免费骑行该有多好!这是个愿望,但也能实现。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公共自行车慢行系统属公共交通的一部分,具有公益属性。在实际租用过程中,市民可在未到1小时时还车,换一辆车使用,仍可免费骑行。(看明白啥意思没?诸如,你沿线骑,保证1小时内换车前进,就一直是免费的了)市民租用自行车95%以上是免费的,收取小部分费用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公共自行车的周转率。

  G.服务热线

  一定要记住这个电话:0431—85382666。

  它,是24小时咨询服务热线。

  热线服务内容包括:办卡、退卡、挂失、补办、解答安全骑行、卡内余额不足、如何租还车、以及车辆损失赔偿等问题。

  H.赔偿标准

  骑行中,谁也不能保证有个磕磕碰碰。那损坏了,该如何赔?

  公共自行车损坏、遗失赔偿标准表

整车遗失赔偿标准

  整车遗失赔偿标准

  注:整车价格:自行车+临时锁+传感器=940元

  注:整车价格:自行车+临时锁+传感器=940元

  这里,还需要注意的是:

  1、因承租人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损坏和遗失的,由承租人按《长春城投停车场公共自行车损坏、遗失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2、发生公共自行车丢失的,承租人应第一时间拨打服务热线电话。24小时内携带租车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本公司进行正式报失,租车费用截止时间为打进热线报失之时。租用公共自行车报失后,将按程序中止租车手续,结清租车资费,并给遗失者出具遗失凭证。

  3、如5个工作日内车辆找到的,承租人应携带原租车卡及遗失凭证至本公司,按车辆丢失时间,每日15元标准收取公共资源占用费,同时根据报失车辆损坏情况照价赔偿。

  4、被租用的公共自行车丢失5个工作日以上,确认无法找回的,按《长春城投停车场公共自行车损坏、遗失赔偿标准》进行赔偿,赔偿金可从诚信保证金中扣除,差额现金或银行卡支付。

  I.注意事项

  骑行都需要注意哪些?

  以下几条,大家要仔细看看。

  1、承租人应当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不得闯红灯和逆向骑行;不得酒后借车骑行;不得双手脱把、手持物品或撑伞骑行;不得攀扶其它车辆骑行;不得在骑行中拨打手机及骑行中使用MP3等;不得相互打闹、追逐、扶肩并行或超速骑行。凡违法骑行造成的处罚和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2、驾驶自行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划设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自行车应当在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向左1.5米的范围内行驶。

  3、遵守《长春城投停车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公共自行车租用协议(试行)

  》和《长春城投停车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公共自行车租用服务指南》等相关规定,租车时认真检查自行车的前后刹车、车铃、反光灯是否完好,车架、车轮、车把、车座等部件是否完好牢固,发现问题及时与现成服务人员反映,消除安全隐患。

  4、爱护车辆和设施,文明骑行,做到轻取轻放,不得拆卸任何部件和设施。自行车前车篮承载物品不得超过3公斤。

  5、未满16周岁以下租车者,必须在同行的成年人监护下骑行,同行成年人履行监护责任。

  6、服从交警管理,在人行道上须下车推行,横穿马路须走人行横道下车推行;临时停车要及时锁好车锁,以免丢失,不得将车停放在盲道等不允许停放的区域。

  7、骑行时要与行人、自行车、电动车、机动车等保持有效的安全距离,超越前车(人)时,不得妨碍被超车(人)的正常通行。

  8、在下坡道路骑行时请勿单独使用前刹,如遇到陡坡请下车推行;转弯时要提前观察前后车流情况,在确保安全情况下伸手打转向手势,方可转弯,不得强行猛拐。

  9、如遇台风、冰雹、暴雨等恶劣天气和危害安全等情况,公司视情况有权单方作出暂停服务的措施,还未归还的车辆要下车推行,以免发生意外。

  10、承租人在骑行中发生任何人身伤害、车辆损坏事故的,应及时与事故对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或发生较为严重的交通事故,应及时报交警部门处理,本公司概不负责。

  11、骑行中车辆出现故障影响安全骑行时,承租人应当及时推车前往就近服务点调换或修理。

长春2000辆公共自行车投入试运行!

长春2000辆公共自行车投入试运行!

  J.不文明行为

  啥样的行为,算是不文明行为,该如何认定?

  不文明行为认定

  (1)市民在租车过程中出现不文明行为,包括恶意“霸车”(市民在未取得公共自行车使用权的情况下,用锁具及其他方式强行占用车辆,影响他人租借);恶意占用(无正当理由连续租用超过48小时);恶意破坏前端设施设备、恶意损坏公共自行车等行为。  

  (2)在公共自行车系统用地范围内,影响公共自行车系统容貌和环境卫生的行为的: 

  ①堆放杂物或者停放车辆; 

  ②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 

  ③随意涂写、刻画、张贴或者悬挂物品; 

  ④其他影响公共自行车系统容貌、环境卫生的行为。 

  处置办法

  (1)对于首次发生不文明行为,工作人员将第一时间与当事人取得联系,若当事人能够及时消除不文明行为并赔偿相关损失的,予以警告和教育。 

  (2)当事人在接到通知后,没有及时纠正不文明行为或再次出现不文明行为的,将终止其租用公共自行车资格。 

  (3)若未能联络上当事人,并在此期间仍出现不文明行为的,当事人的卡及开卡人将直接列入租车黑名单,暂时停止对其租车服务,当事人可拨打公司热线:0431--85382666进行询问。 

  (4)视其情节轻重,停租期限为一个月至二年。

  (5)除上述处置之外,对于恶意占用的,拒付赔偿金的本公司将提交有关行政部门处理。对于损坏公共自行车的,按《长春城投停车场公共自行车损坏、遗失赔偿标准》进行赔偿。对于破坏前端设施设备的、将提交有关司法部门处理。

长春2000辆公共自行车投入试运行!

长春2000辆公共自行车投入试运行!

  K.常见问题

  对于一些租车过程中出现的常见问题,中国吉林网记者也进行了整理。

  1、当租车卡出现卡内余额不足怎么办?

  当卡内余额少于5元时,将无法进行租车。租车后卡内余额不够支付本次租车费用,租车卡显示欠费状态,将无法在进行租车,需要进行充值,充值后会将欠费扣除。也可以向现场服务人员或拨打热线电话:0431--85382666,寻求帮助。

  2、卡内余额不够支付本次租车费用的怎么办?

  当租车卡内余额大于最低金额时,还车刷卡后,卡内余额不够支付本次租车费用的,租车卡状态将变为欠费卡,承租人不能再使用该卡租车,需要进行充值,充值后扣除欠费。承租人可至自行车服务租赁点查询余额。

  3、租车卡一天最多能刷卡租车多少次?

  只要是正常办理的租车和还车业务,不限定一天使用的次数。

  4、还车时车桩全部停满了怎么办?

  如果您发现车桩全部停满了,可以把车辆归还到附近的网点,或拨打服务热线电话:0431--85382666,工作人员会尽快前去调度;

  5、租赁服务网点暂停服务怎么办?

  如遇恶劣天气或停电、维修等情况,服务点范围、服务时间进行临时调整,并提前向社会发布公告。承租人无法正常租用公共自行车时,可以向现场服务人员或拨打热线电话寻求帮助。

  6、因故障问题还不上车,多扣费用怎么处理?

  首先拨打网点所在区的租车服务热线电话,通知还不上车的网点、卡号、手机号,后台技术工作人员处理完毕后,会电话联系租赁人告知他们应该在几天后到指定的办卡工作站去,会将多划去的费用退还。退费用时需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自行车租用卡。

  7、租车卡异常怎么办?

  可在服务点自助服务机上选择“终端服务”,选择异常卡处理,进行自助异常卡处理,或者拨打服务热线电话:0431--85382666进行处理。

  8、凡违反上述守则,由交警和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全部由借车者承担。

长春2000辆公共自行车投入试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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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吉林网记者 王小野/文 李煦/摄

责任编辑: 徐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