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长春市适用的个人转让二手房的增值税政策是如何规定的?与原营业税相比,应纳税额是增加还是减少了?
答: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这意味着,在过渡期,二手房交易的增值税,延续了原有的优惠政策。但由于营业税是按照含税销售额计税,增值税是按照不含税销售额计税,税负还略有降低。